当前位置: 首页 > 最新文件 > 祁连县教育局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备案制度的通知

祁连县教育局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备案制度的通知

2021年09月24日 18:58:38 访问量:556

祁连县教育局

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备案制度的通知

 

各学校、幼儿园:

为规范各类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程序,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,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质量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《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教材〔20212号)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结合我县实际,特制定《祁连县课外读物进校园备案制度》,请各学校、幼儿园认真贯彻执行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祁连县教育局

2021611

 

 

 

祁连县课外读物进校园备案制度

 

一、为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,丰富学生阅读内容,拓展阅读活动,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,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(含幼儿园),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质量,制定本制度。

二、本制度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、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(含数字出版产品)。

三、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,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、推荐、审核工作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。规模较小的学校可以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,由县教育研究室、电化教育馆推荐,学校审核。

四、学校加强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,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,消除不良影响。建立社会监督机制,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。

五、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坚持以下原则:

1.方向性。坚持育人为本,严把政治关,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,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、有本领、有担当的时代新人。

2.全面性。坚持“五育”并举,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,围绕核心素养,紧密联系学生思想、学习、生活实际,满足中小学生德育、智育、体育、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,全面发展素质教育。

3.适宜性。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,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。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,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。

4.多样性。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、体裁、题材、国别、风格、表现形式,贯通古今中外。

5.适度性。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,要严格把关、控制数量。

六、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:

1.主题鲜明。体现主旋律,引领新风尚,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传承红色基因,弘扬民族精神、时代精神、科学精神,彰显家国情怀、社会关爱、人格修养,开拓国际视野,涵养法治意识。

2.内容积极。选材积极向上,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、科学技术新进展,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,具有较高人文、社会、科学、艺术等方面价值。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,有良好的社会形象。

3.可读性强。文字优美,表达流畅,深入浅出,具有一定的启发性、趣味性。

4.启智增慧。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、想象力、创造力,增长知识见识,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,增强综合素质。

七、违反《出版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(12条负面清单):

1.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污蔑、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、英模人物,戏说党史、国史、军史的;

2.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,有反华、辱华、丑华内容的;

3.泄露国家秘密、危害国家安全的;

4.危害国家统一、主权和领土完整的;

5.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,宣扬宗教教理、教义和教规的;

6.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,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,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、习惯的;

7.宣扬个人主义、新自由主义、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,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;

8.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,格调低下、思想不健康,宣扬超自然力、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,存在淫秽、色情、暴力、邪教、赌博、毒品、引诱自杀、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;

9.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
10.存在科学性错误的;

11.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,违规使用“教育部推荐”“新课标指定”等字样的;

12.其他有违公序良俗、道德标准、法律法规等,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。

编辑:沈卫基
评论区
发表评论

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
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
郑重声明: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,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,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。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,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;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,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【通知—删除】义务。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,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,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。祁连县教育局 特此声明。